根据《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并征求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意见,同意延安大学工会委员会申报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-2023年11月27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,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反映。
联系人:张老师
电话:26500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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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大学工会委员会
2023年11月21日